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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銘珠 - 教務 | 2020-02-06 | 點閱數: 436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1 月 14 日高市教中字第 10930172700 號辦理。
二、    本校六年級應屆畢業生設籍高雄市且欲返回該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於 2 月 27 日前請告知註冊組以利將資料送至該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