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研習對象: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 習實施計畫地方層級工作手冊規定,初任教師三年內須每 半年回流一次之規定(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正式甄選教 師、幼教、專任輔導、特教初任教師、學前特教及公費生),請務必參與。 |
| (二) | 研習方式:請 113 、 114 、 115 學年度錄取之初任教師依需求至附件指定研習課程進行選修,並於 116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前至少完成 6 小時的課程,以達本次初任教師回流研習之要求。 |
| (三) | 報名方式:依各課程之規定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線 上表單完成報名。 |
| 三、 | 其他注意事項: |
| (一) | 為確認初任教師完成研習課程之名稱及時數,請於完成課 程後提供教師進修網研習時數證明(請勿上傳加密檔),並 上傳至以下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PJ4FJ5zxyWGehQ7Y9 )。 |
| (二) | 下次回流研習日期為 116 年 1 月 28-29 日(星期四-星期五),地點暫定為宜昌國小,請事先排開要務並務必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