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 月 5 日臺教資通字第 1142704309 號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 月 2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0001692 號函辦理。
為加強中小學教師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素養與認知,確保教職員工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請各校辦理法治教育增能研習時,納入個資保護相關議題,以提升教職員工個資保護之法治觀念。
各校於校園網站或各種公開公告資訊時應「去識別化」並合理利用個人資料,詳情請參閱處務公告編號: 114807 號。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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