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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建文 - 教務 | 2025-10-20 | 點閱數: 17

主旨:函轉「114 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辦法」1 份,詳如 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稱國教署)114 年 8 月 29 日 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0084038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國民中小學學生之科技素養,期望透過競賽方式, 培養學生創造思考、問題解決與運算思維等能力,國教署 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承辦旨揭競 賽,分為「生活科技組」、「資訊科技組」及「科技任務 組」共 3 組,本府將循往例委請花蓮縣立光復國中辦理縣內 初賽分為「生活科技組」、「資訊科技組」共 2 組。

三、請貴校踴躍參加「生活科技組」及「資訊科技組」縣內初 賽,相關競賽時程及內容,依本府初賽主辦單位公告為依 據,並於 115 年 3 月 2 日起至 3 月 13 日下午 5 時前,逕至「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網站( https://tech.k12ea.gov.tw/)」 (以下簡稱競賽網站,路徑:首頁/競賽專區)完成決賽 隊伍報名,逾時不候。

四、「科技任務組」初賽,由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請轉 知轄屬國中小於 11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 月 15 日下午 5 時 止,逕至競賽網站報名,並於 115 年 1 月 29 日下午 5 時前上傳 創意企劃書。

五、旨揭競賽辦法、各組題目、時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附 件,請申請 114 年科技總體計畫子計畫一、子計畫二務必參 加「生活科技組競賽」、子計畫三學校務必參加「資訊科 技組競賽」,另本案將委請花蓮縣立光復國中辦理教師增 能培訓課程,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並給予公(差)假 登記及課務排代及補休,並鼓勵縣內各校踴躍組隊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