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8 月 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2929N 號函暨花蓮縣 114 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總體推動方案。 |
二、 | 目的: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升本縣各級學校師生及民眾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以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精進本縣各機關學校及民眾閩客語拼音能力。豐富本縣標音教學內涵及提升語文讀寫知能,提高研究及學習興趣。 |
三、 | 選拔並培訓本縣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種子選手。 |
四、 | 辦理單位: |
(一)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二) |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
(三) | 承辦單位: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 |
五、 | 辦理方式: |
(一) | 競賽辦法: |
1、 | 比賽日期及時間: 11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 14:00~14:15 。 |
2、 | 比賽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小會議室,試場分配於報名統計後公佈於教育處網站處務公告。 |
3、 | 報名方式:欲參加比賽之各組人士,請詳細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並於 9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寄前寄(送)達至富里國小黃美之主任(花蓮縣富里鄉永安街 52 號,聯繫電話: 03-8831042*11 ,以郵戳為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