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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銘珠 - 教務 | 2025-08-08 | 點閱數: 25

一、轉知「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區及周邊居民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及「114 年獎助學金申請書(含個人資枓提供書面同意書)」及「滿意度調查問卷」各乙份。實施對象為設籍本處轄區及周邊居民,包含花蓮縣秀林鄉佳民村、景美村、秀林村、富世村、崇德村、和平村、水源村、銅門村、文蘭村,南投縣仁愛鄉榮興村、翠華村、力行村、大同村、德鹿谷村(合作村)、都達村,臺中市和平區平等里。

二、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請詳閱實施要點,申請人請向前揭村(里)辦公室索取「114 年獎助學金申請書(含個人資枓提供書面同意書)」及「滿意度調查問卷」,或至本處入口網站下載,詳實填寫後,併同應備文件逕寄或親送於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8 : 30 至 17 : 30 )至「972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 291 號,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教育科」(信封請註明申請獎助學金)。文件不齊者本處將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並於申請截止日後 5 日內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