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林貴榮 - 人事 | 2025-03-03 | 點閱數: 61
說明:
一、 為落實公部門職場霸凌防治相關事宜,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請各機關督導所屬人員(含政務人員、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聘僱人員、約用人員、工友、技工、駕駛、駐衛警等)於本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至少 1 小時以上職場霸凌防治相關課程,課程型態不拘(含實體、數位或混成),亦不以自辦為限。
二、

花蓮鯀政府 114 年度 20 小時數位學習組裝課程含 1 小時「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定義篇(A)」課程,請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踴躍選讀。

路徑如下: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鍵入/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定義篇(A)/蒐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