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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翊芯 - 教務 | 2025-02-14 | 點閱數: 9
三、 本計畫規劃 2 類課程,參與各類課程教師資格如下:
(一) 備課回流課程:曾參與並完成 112 或 113 年任一梯次「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客語文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研習課程之教師,由地方政府推薦。
(二) 教學增能(含讀書會)課程:規劃於 114 學年度教授客語文課程之教師,由地方政府推薦或教師自行參加。
四、 報名方式:
(一) 推薦報名:
1、 本縣國民中小學,每校推薦人數至多 3 名,請於 114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前,將用印完成之推薦名冊,以電子文函送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 HK-504 辦公室),由該校檢核資格後依序錄取。
2、 依國民教育法第 11 條之規定,上開推薦教師請納入轄內國立學校附設國中、國小部教師,國立學校人數採外加方式計算,不納入推薦額度。
3、 請提醒受推薦教師請自行於 114 年 2 月 17 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線上報名。
(二) 自行報名:「教學增能(含讀書會)課程」倘有名額,請教師自行於 114 年 3 月 3 日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查閱課程資訊並完成線上報名,其餘名額自推薦派作業完成後開放,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