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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銘珠 - 教務 | 2019-04-24 | 點閱數: 993

注意事項:
1.請家長於5/2 、 5/3至本校報到以完成新生入學手續。
2.未於 5/3 中午前完成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本校入學資格,請家長務必準時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恕不接受補件
3.攜帶項目:

    *本入學通知書。

    *新生入學報名單

    *低收入戶證明、學生或家長之身心障礙手冊及正反面影本、軍公教遺族之撫卹令或撫恤金證書等(已繳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