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因應飛馬牌調味料檢驗出非法添加物「蘇丹色素一號」,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暫緩使用咖哩粉、辣椒粉、薑黃粉及胡椒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1 月 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587092 號函續辦。 |
二、 | 案係衛生單位檢驗「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之「飛馬牌特調咖哩粉」及「薑黃粉」等相關製產品驗出非法添加物「蘇丹色素一號」,為確保學校師生健康及降低校園食安疑慮,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暫緩使用各廠牌之咖哩粉、辣椒粉、薑黃粉及胡椒粉至 114 年 1 月 20 日,並俟疑慮解除後再行恢復使用。 |
三、 | 另倘發現食材供應商使用非法添加物,請依相關契約記點裁罰,嚴重者將終止契約,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