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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銘珠 - 教務 | 2024-11-26 | 點閱數: 185

請三,四,五年級導師於校務系統-校內填報-填報參賽學生名單

(請於 11/25 前 填報完畢,感謝)

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內語文競賽-
日期:12 月 2 日(星期一)
時間: 08:15 開始各項比賽,請選手準時至比賽會場等待

一、國語演說 

地點 :三樓階梯教室(預計於 11/29 課間活動時間抽出場順序)

題目  五年級:我的好朋友 (演說時間:3 分鐘)

          四年級:我學會了 OOO(演說時間:2 分鐘)

          三年級:我的寶貝(演說時間:2 分鐘)

五年級每人 3 分鐘     (2 分半第一次響,3 分鐘第二次響鈴)。

三及四年級每人 2 分鐘 (1 分半第一次響,2 分鐘第二次響鈴)

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評分標準:

1.語音(聲、韻、調、語調): 45%。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 45%。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 10%。

 

二、 四,五年級作文三年級硬筆字

地點:會議室 (題目當場公佈)

題目當場公佈,

作文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其他文言、語體不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

評審標準:

  1. 內容與結構:佔 50%。
  2. 邏輯與修辭:佔 40%。
  3. 書寫與標點:佔 10%。

硬筆字:

  1. 筆勢與功力: 60%。
  2. .整潔與美觀: 40%。
  3. 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一標準分數三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一字扣均一標準分數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