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農業部農糧署補助本縣辦理「113 年度花蓮縣國中小 學深耕在地有機產業計畫」113 學年度期間,教職員訂購 學校午餐餐費收費標準,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3 月 1 日府農產字第 1130040599 號函續辦。
二、另依據農業部農糧署核定 113 學年度學校用餐食米撥售價格 (適用期間 113 年 7 至 114 年 7 月止),白米價格為每公斤 19.1 元,爰本縣於 113 學年度辦理「113 年度花蓮縣國中小學深 耕在地有機產業計畫」期間,本府給付午餐廠商為扣除白 米價格後之餐費。屆時該期間訂購 113 學年度學校午餐之教 職員餐費,國中端以每人每餐 58.1 元計收,國小端以每人 每餐 53.5 元計收。
三、為推廣本縣國中小學學校午餐使用有機食材(有機米及有 機 蔬菜),本府要求學校午餐供餐廠商於使用有機食材當 日, 菜單應加註使用有機食材,並請學校協助宣導學校午餐當日使用有機食材。
四、 10 月份由有限責任花蓮縣花東有機農產加工生產合作社、 壽豐鄉農會、有限責任銀川有機農產品生產合作社、富里 鄉農會等 4 個執行單位負責提供有機米品嚐。 11 月份由鳳榮 地區農會、新秀地區農會、光豐地區農會、保證責任花蓮 縣蔬菜運銷合作社等 4 個執行單位負責提供有機米品嚐。
五、另為協助本計畫執行單位順利執行並達成辦理食農教育場 次,請學校於上開執行單位申請辦理食農教育時,務必排 定活動時程配合辦理,俾利本府將年度計畫成果呈報農業 部農糧署辦理核結。(食農教育課程內容,包含配合學校安 排講習或於田間進行有機食材 DIY 體驗,介紹作物生長知 識 、種植經驗分享、有機及慣行農法的差別,教授友善土 地永續環境的觀念...等。)
六、檢附旨揭計畫 10 月及 11 月份有機米品嚐供應名單 1 份供 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