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特教巡迴代理教師:正取林薇文。
二、正取人員,應於113年 7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9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錄取資格;如期報到者,予以聘任。
三、本次甄選尚餘缺額如下:
特教巡迴代理教師: 1 員。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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