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採購案-第二梯次申請。
有意提案者請於 4/17 前與資訊設備組聯繫
主旨: |
為辦理「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 年中小學實施 計畫-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採購案-第二梯次申請,請各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1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22704673Q 號函辦理。 |
三、 |
本縣於 112 年採購全縣授權之軟體如後,如各校 113 年度有續購需求請於本次一併提出申請,申請注意事項等資訊詳參附件三:國語日報數位精選版、 Monkey Color 設計軟體 V2 雲端版、 AILEAD365 線上教學平臺、 AR2VR 編輯教學平臺、英語智慧城市共創平臺、 SMART Lumio 混合式互動教學平臺、 4EDU 創意無線行動教學系統。 |
四、 |
各校應依教學需求,自行評估選購名單所列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以下簡稱產品),經學校公開會議決議(與會人員應有代表性)申請採購符合需求之產品。 |
五、 |
申請採購之產品應配合教學或課程活動需要,請簡要規劃產品融入教學或課程活動之實施方式及預期效益。 |
六、 |
本案補助之「數位內容及教學軟體」經費不得用於支付產品相關硬體與教具費用。 |
七、 |
產品採購契約文件建議納入配合教育部介接教育體系單一簽入 (OpenID ),提供相關數據至教育大數據資料庫等字樣,並提供相關使用數據。 |
八、 |
1 份申請表限申請 1 產品,並檢附相關會議記錄(含)與會人員簽到表。 |
九、 |
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將另行函文通知,並由各校自行採購,完成採購後須於 113 年 11 月 29 日前繳交相關成果報告,格式詳參附件二。 |
十、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教育處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俞健恒助理,電話: 03-8560237#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