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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建文 - 教務 | 2024-04-11 | 點閱數: 44

轉知公文: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採購案-第二梯次申請。

有意提案者請於 4/17 前與資訊設備組聯繫

 

主旨: 為辦理「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 年中小學實施 計畫-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採購案-第二梯次申請,請各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1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22704673Q 號函辦理。
二、 配合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 113 年度校園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採購經費採競爭型開放本縣各校申請,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 113 年 4 月 19 日前把握機會申請,並將申請表(附件一)及校內相關會議紀錄上傳至以下網址: https://forms.gle/pRYMAP65mXAmyPbU9
三、 本縣於 112 年採購全縣授權之軟體如後,如各校 113 年度有續購需求請於本次一併提出申請,申請注意事項等資訊詳參附件三:國語日報數位精選版、 Monkey Color 設計軟體 V2 雲端版、 AILEAD365 線上教學平臺、 AR2VR 編輯教學平臺、英語智慧城市共創平臺、 SMART Lumio 混合式互動教學平臺、 4EDU 創意無線行動教學系統。
四、 各校應依教學需求,自行評估選購名單所列數位內容與教學軟體(以下簡稱產品),經學校公開會議決議(與會人員應有代表性)申請採購符合需求之產品。
五、 申請採購之產品應配合教學或課程活動需要,請簡要規劃產品融入教學或課程活動之實施方式及預期效益。
六、 本案補助之「數位內容及教學軟體」經費不得用於支付產品相關硬體與教具費用。
七、 產品採購契約文件建議納入配合教育部介接教育體系單一簽入 (OpenID ),提供相關數據至教育大數據資料庫等字樣,並提供相關使用數據。
八、 1 份申請表限申請 1 產品,並檢附相關會議記錄(含)與會人員簽到表。
九、 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將另行函文通知,並由各校自行採購,完成採購後須於 113 年 11 月 29 日前繳交相關成果報告,格式詳參附件二。
十、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教育處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俞健恒助理,電話: 03-856023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