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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銘珠 - 教務 | 2024-03-18 | 點閱數: 71

花蓮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本校可申請名額:11 位,金額:1,000元。
請一至五年級,每學年提報 2 位,六年級提報 1 位
(請於 3/25 前繳交資料至註冊組,感謝)

 

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
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在學證明及成績證明-由註冊組列印,無需繳交喔!

註:若學年申請人數超過名額者,以成績高低排序,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