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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翊芯 - 教務 | 2024-03-04 | 點閱數: 31
二、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曾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 文化教育課程之學分數或研習時數,得採計抵免。
三、 課程抵免適用對象以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原住民教育班之所 有專任教師、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 聘任 6 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鐘點教師為主。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 113 年 3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 申請人請自行下載列印相關表格文件並填妥課程抵免申請 表(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s://reurl.cc/eLnlVR),應親筆簽名,依序將畢業證書、成績單或完成研習證明及其他佐證資料(依申請抵免科目填寫順序排序)於左上角裝訂整齊,以 A4 信封掛號郵寄至「403514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教師教育研究中心收」,信封封面 請註記「申請原住民族教育師資課程抵免」。
五、 檢附 113 年課程抵免申請資料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清冊各 1 份,申請課程抵免之教師務必詳閱相關申請規定後,再行 申請,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員張育瑄小姐(電話: 04- 2218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