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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銘珠 - 教務 | 2024-02-27 | 點閱數: 97

一、轉知 1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二、即日起至 113 年 3 月 4 日截止
三、申請資格:具原住民身分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國民小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 2,000 元
1、填寫申請書表中「申請人」欄位請申請學生親自簽名
2、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檢附戶口名簿影本開學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如為低收入戶者另檢附 113 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備註說明:
此獎學金為有名額限制,由全縣申請學生之成績為排序依據,請導師協助推薦成績優異之原住民學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