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學年度國中,國小新生入學以 112 年 12 月 31 日為戶籍所在之基準日。
一、依據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辦理。
二、新生入學等相關資訊可至「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查詢
三、額滿國小新生報到 113 年 4 月 29 日至 4 月 30 日上午(由學校寄發新生審查通單)。
國小新生統一報到113 年 5 月 9 日及 5 月 10 日(由公所寄發新生入學通知單) 。
四、國小須於 113 年 3 月 31 日前將畢業生名冊送至學區國中。
國小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屬國中若為自由學區者,請家長審慎選填就讀國中意願。
額滿國中須於 113 年 4 月 8 日前將證明文件送額滿學校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