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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銘珠 - 教務 | 2023-09-15 | 點閱數: 68

【2023 癌友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獎助對象

申請者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且在 2023 年 1-8 月間須正在接受治療中(包含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免疫藥物治療)及安寧療護,且無自願選擇自費治療行為、商業保險投保者,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申請者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 25 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進修學院、在職專班、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國小組申請者 111 學年第二學期學科成績平均為優等或甲等,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 111 學年第二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
申請者同住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逾 1 萬元。
*獎助金額

國小組、國中組,每名壹萬元 (每組至多 20 名)
高中職組(含五專 1-3 年級)、大專院校組(含五專 4-5 年級),每名壹萬伍千元(每組至多 20 名)
名額視申請人數作為依據
*申請期間

申請期間: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15 日止(將視實際情況,額滿截止)
審核結果於 112 年 11 月 3 日(五)在本會官網公告,請自行查詢
*申請方式

自行下載簡章確認申請辦法,填寫申請表後,連同檢附文件掛號郵寄至

(簡章與申請表按此下載)

33376 桃園市龜山區文東五街 37 巷 37 號 2 樓 育田基金會,註明申請「獎助學金」

檢附文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

(2) 罹癌診斷證明書影本(恕不接受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

(3)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未含記事不予審核)。

(4) 同住人口 111 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影本;若 112 年度的低收或中低收證明者,免附所得與財產清單。

(5) 111-2 學年度成績單,特殊表現需附上獲獎證明(一年級新生,請附前學歷之畢業成績單)。

(6) 111-2 學年度在學證明或是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7) 自傳。

(8) 學校師長或社工推薦函。

(9)  最近半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 1 張、與家人合影之生活照 2 張。

(10)申請學生/監護人金融機構存簿(郵局或華南銀行佳)封面影本(需有清晰銀行全名/分行別/帳號/戶名)。

*重要備註:鎮里長清寒證明 將不予受理

*注意事項

經書面審查後,申請者須配合本會家庭訪視或電話訪談,另受理申請人所提供文件審核階段中,本會保有向申請人就讀學校行使徵信之權利,若經發現提交之文件涉有偽造文書之嫌時,本會除將通報所就讀之學校外,並得移請司法機關處理。
本獎助學金「每戶以補助一名為限」,請斟酌戶內子女狀況,由一人提出申請。
本獎助學金申請案不接受補件,申請單內容未填寫齊全或資料不全者,將排除審核資格,不另行通知;申請文件將由本會妥善保存,不予寄還。
獲獎者須參加本會舉辦之頒獎典禮暨電影欣賞日; 11/18 台北場、 11/25 高雄場、 11/26 高雄場,擇一參加;若無法出席者,將視同放棄獎助學金
本會保有修改活動內容、變更、暫停、取消活動及獎金分配等一切權利,如有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正,並公告於官網,不另行通知。
*洽詢電話

03-328-5188 育田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