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王銘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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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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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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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
吉安鄉農會會員子女就讀轄區國中、小獎學金發放辦法
一﹑對象:吉安鄉農會會員或贊助會員同戶之直系血親,就讀轄區內國中、小學校每班級(不含特教班)由學校遴選成績優秀會 員子女各一名,並符合申請資格者。
二:申請日期: 108 年 3 月 22 日前送至本校註冊組
三﹑金 額:國小每名新台幣 600 元正。
四﹑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需為 107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會。
(二)限於同戶直系血親之子女、孫子女或非同戶之父母。
五,應備文件:
(一) 獎學金申請書。
(二) 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以祖父母或曾祖父母為申請者,父母不同戶另檢附父母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簿 1 份 以父母為申請人者,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1 份。
(三)申請人存摺影本(限吉安鄉農會存摺帳戶)。
六、申請及頒發方式:
(一) 每年 3 月由農會函請轄區各國中、小學校依前一學期成績遴選優秀會員子女,填報獎學金申請書(附件)並檢 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農會審核。
(二)審核結果函復學校,對未符合前條資格之學生請學校重行遴選送核。重新送件者,限於學校接到通知後一週內完成, 逾期不予受理。 (三)經農會審核通過得獎學生,預計於 4 月 30 日逕將獎學金轉入會員帳戶,獎狀寄交學校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