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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銘珠 - 教務 | 2019-03-05 | 點閱數: 692

吉安鄉農會會員子女就讀轄區國中、小獎學金發放辦法

 一﹑對象:吉安鄉農會會員或贊助會員同戶之直系血親,就讀轄區內國中、小學校每班級(不含特教班)由學校遴選成績優秀會 員子女各一名,並符合申請資格者。

 二:申請日期: 108 年 3 月 22 日前送至本校註冊組

 三﹑金 額:國小每名新台幣 600 元正。

 四﹑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需為 107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會。

 (二)限於同戶直系血親之子女、孫子女或非同戶之父母。

五,應備文件:

 (一) 獎學金申請書。

 (二) 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以祖父母或曾祖父母為申請者,父母不同戶另檢附父母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簿 1 份 以父母為申請人者,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1 份。

 (三)申請人存摺影本(限吉安鄉農會存摺帳戶)。

 六、申請及頒發方式:

 (一) 每年 3 月由農會函請轄區各國中、小學校依前一學期成績遴選優秀會員子女,填報獎學金申請書(附件)並檢 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農會審核。

 (二)審核結果函復學校,對未符合前條資格之學生請學校重行遴選送核。重新送件者,限於學校接到通知後一週內完成, 逾期不予受理。 (三)經農會審核通過得獎學生,預計於 4 月 30 日逕將獎學金轉入會員帳戶,獎狀寄交學校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