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類別
缺額
備註
普通班
代課教師
(體育)
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1.薪資均以鐘點計,按縣府核定之鐘點費標準,每節 336 元。
2.以具有網球、籃球、羽球、桌球、田徑等專長者為佳。錄取者除任教健康與體育領域外,得另安排其他領域。
3.以具體育相關系所畢業者為佳。
4.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5.聘期:自112學年開學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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