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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金英 - 學務 | 2023-08-14 | 點閱數: 140

疾管署今(1)日表示,根據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 趨緩,為使民眾回歸日常,減少感染 COVID-19 對生活之影響,經評估國內外疫情狀況、 病毒變異情形,且依目前 COVID-19 疫苗接種狀態、感染率,推估國內民眾群體免疫超過 八成,並諮詢專家意見,宣布自本(2023)年8月 15 日起(以篩檢陽性日為準), COVID-19 篩 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 10 天調整為 5 天;同時軍職人員、公務人 員、教師、學生等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無需給予支持性給假措施,請假作業細節依各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疾管署指出, COVID-19 於今年 3 月 20 日起調整病例定義,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民眾不 須通報也不須隔離,改為「0+n 自主健康管理」,即自主健康管理 10 天或篩檢陰性止。而 8 月 15 起,「0+n 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 10 天調整為 5 天,即自主健康管理至篩檢陰性或距 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達 5 天(無需採檢),建議適用對象包含: (一) 未符合 COVID-19 病例定義(併發症)之 SARS-CoV-2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民眾。 (二) 距離發病日未滿 5 天但已完成治療之確診(併發症)者。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防疫措施仍維持不變,有症狀時請在家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 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另特別提醒 65 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 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 重症高風險因子」之民眾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 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之風險。其他建議事項 可以參閱「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附件)。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當時調整病例定義,實施「0+n 自主健康管理」,為提高民眾落實防 疫措施之意願,經協調教育部、勞動部、國防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各類對象自 快篩日當日及隔日起 5 日內之病假,不列入全年度/全學年度病假或全勤獎金計算等無不利 處分之支持性給假措施。惟考量 COVID-19 疫情已呈現下降趨勢,經諮詢專家並與教育 部、勞動部、國防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共同討論研商後,決議取消本項措施。後續民 眾如有請假需求,請依各類主管機關規定之假別辦理。另有關檢驗陽性醫療照護工作人員 返回工作建議,將提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 COVID-19 防治組專家會議討論。 疾管署呼籲, COVID-19 疫情雖已趨緩,但感染及傳播風險仍在,民眾於自主健康管理期 間如須前往醫療院所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仍請配合相關醫療應變措施或感染管制措 施,另請落實勤洗手及咳嗽禮節等衛生防護措施,並建議接種 COVID-19 疫苗,以提升自 身及社區保護力,降低疾病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