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王銘珠 - 教務 | 2019-02-19 | 點閱數: 858

請於3月 8 日(五)送至註冊組

徵文題目:

中年級組「我最想要的幸福」、

高年級組「我愛我的鄉土」。 
稿紙首頁右上角,請用十公分見方( 10x10 )白紙浮貼,上面詳細填寫姓名、性別、就讀學校、年級、班別、聯絡電話〈請務必要填寫〉,並請指導老師簽章。

徵文對象花蓮縣公、私立國民小學中、高年級學生,每人作品以一件為限。高年級組六百字以內:中年級組五百字以內(不接受新詩格式)。 
三月二十一日在更生報第二版公佈得獎名單, 錄取名額中、高年級每組各錄取前三名及佳作各二十名。 

獎勵辦法:前三名及佳作均致贈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獎金第一名一千五百元、第二名一千二百元、第三名一千元、佳作八百元。 

徵文來稿請寄花蓮市五權街卅六號「更生日報專刊組」收,信封左上角請註明「兒童徵文比賽」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