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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銘珠 - 教務 | 2023-02-13 | 點閱數: 168

請於 3/1(星期三)前將申請資料送至註冊組
一、申請對象:具有112 年度的低收入戶證明者
配合低收入戶證明免檢附政策,由教育部委辦之學校實施網路查調作業,經查調仍未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將不予受理。
二、補助金額:每學期 2,000 元整
三、檢附資料:申請表(具領人為學生,請學生本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