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 3/1(星期三)前將申請資料送至註冊組 一、申請對象:具有112 年度的低收入戶證明者 配合低收入戶證明免檢附政策,由教育部委辦之學校實施網路查調作業,經查調仍未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將不予受理。 二、補助金額:每學期 2,000 元整 三、檢附資料:申請表(具領人為學生,請學生本人簽名)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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