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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chingyi - 人事 | 2022-09-13 | 點閱數: 173

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花蓮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111 學年度第 3 次特殊教育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 2 次公告第 7 次至第 16 次招考)。

二、依據本校 111 學年度第 8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校 111 學年度第 3 次特殊教育代理教師甄選(第 2 次公告第 8 次招考)甄選結果如下:

 國小特教巡迴輔導班身心障礙類代理教師(代理實缺):正取 劉曉琴。

二、上開正額錄取者,應於 11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0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相關證件正本(含身分證、畢業證書)、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及 COVID-19 施打疫苗證明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錄取資格;如期報到者,予以聘任。

三、本甄選各類別均已錄取足額,不再辦理第 9 次以後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