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1 年 5 月 11 日府教學字第 1110095606 號函辦理。
二、相關試務訊息請下載附件詳閱,有意擔任本考試監試委員者,請先確認考試當日無其他要事後逕洽考(分)區承辦學校(地址及聯繫方式如附件 2),並請務必屆時到場擔任監試委員及出席相關說明會議。
三、倘有任何試務問題請逕洽本考試試務行政組杜亭樺小姐(聯繫電話: 02-27321104 分機 85083 或 02-2732-3968)。
人事室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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