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1 年 3 月 3 日府人訓字第 1110041679 號函、 2030 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及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 111 年度訓練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具體措施簡述如下: (一)辦理英語簡報比賽。 (二)建置英語數位學習組裝課程。 (三)辦理英檢測驗衝刺班。 (四)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獎助措施。 (五)推動每日一句公務英語。
三、有關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獎助措施,檢附英語檢測分數標準對照表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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