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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銘珠 - 教務 | 2022-02-15 | 點閱數: 341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2 月 7 日桃教中字第 1110010522 號函辦理。
二、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桃園市且於 111 學年度欲返回該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調查表。
三、    桃園市 111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劃分表請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 「教育局網站首頁/學校專區/學區資訊」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