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0 年 11 月 30 日府政行字第 1100240801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對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二部法規相關知能,避免因對法令規範之誤解而違反相關規定,致遭裁罰;花蓮縣政府政風處依據機關特色與屬性,搜集並彙整近年來相關實務案例及常見缺失態樣,輔以重點扼要之研析及介紹,編纂旨揭電子書,以供同仁適時參考,作為用法任事之參考準繩。
三、旨案電子書置於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官網(網址: https://cs.hl.gov.tw/)/陽光法案/ 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 宣導資料項下,敬請同仁參考運用。
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