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0 年 11 月 11 日府人訓字第 1100229350 號函辦理。
二、本( 110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業經考試院組成評審委員 會評選出 6 名得獎人及 4 組得獎團體,得獎人包含花蓮縣政府遴薦之本縣環境保護局張華砡科長。為表揚得獎者傑出事蹟,考試院訂於本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25 分於考試院傳賢樓 10 樓大禮堂舉行表揚大會。茲檢附「110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電子海報及得獎者具體事蹟簡介各 1 份,詳如附件供參。
三、另銓敘部自本年 11 月 15 日起於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臉書( Facebook )專頁,舉辦【最佳公僕,守護家園-分享心得抽好禮】活動,請轉知同仁踴躍參加。活動詳情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傑出貢獻獎」最新消息項下或至本年傑出貢獻獎官網( http://www. topwin.com.tw/mocs2021/)查詢。
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