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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銘珠 - 教務 | 2021-09-16 | 點閱數: 493

同意書由學校印給各班,請導師轉發給學生家長長簽名,感謝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0 年 9 月 13 日府教設字第 1100184770N 號函辦理。
二、花蓮縣政府自 110 學年度開始配合「花蓮縣智慧校園智慧圖書及智慧保健管理系統」,專案發行之悠遊卡數位學生證,陸續換發全縣國中及國小學生,以推動教務行政自動化,數位學生證是將學生證印刷在悠遊卡上,外觀看起來就如同一般傳統學生識別證,目前上面除有本縣專屬專業設計圖稿另加印有學生之姓名及學校代碼等資料,可當學生證及學校借書證使用,而數位學生證本身與市面悠遊卡具相同功能,經儲值後即可使用,讓學生可以一卡在手,暢行無阻。數位學生證上除了正面所印刷之學生姓名資料外,卡片內之晶片並未儲存學生基本資料,即使遺失,也不會有個人資料外洩之問題,學生可安心使用。
三、教育處來函請學校將「數位學生證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告知學生家長及學生,並填具附件 1「數位學生證個人資料提供處理同意書」函送教育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