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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yi - 人事 | 2021-08-25 | 點閱數: 337

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花蓮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本校 110 學年度第 2 次普通班暨特殊教育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 1 次公告分 13 次招考)。
二、依據本校 109 學年度第 28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校 110 學年度第 2 次普通班暨特殊教育代理教師甄選(第 1 次公告第 12 次招考)錄取名單如下:
 普通班專任輔導代理教師:正取 張淑亭
二、上開正額錄取者,應於 110 年 8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0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錄取資格;如期報到者,予以聘任。
三、本校 110 學年度第 2 次普通班暨特殊教育代理教師甄選各類科已錄取足額,後續不再辦理第 13 次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