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0 年 8 月 20 日府人訓字第 1100166613 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 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另修正後之具體事實表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考績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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