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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許煒堃 - 學務 | 2021-05-17 | 點閱數: 447
1.依據衛福部疾管署公告之「COVID-19 疫苗接種對象接種身分認定」或自費申請 COVID-19 疫苗接種之學生,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 24 時止,得向學校請假並不列計假別;前往接種、接種後有不良反應情形,均可申請。
2. 接種完畢後,請家長檢具「COVID-19 疫苗接種紀錄卡」影本供學校留存備查。
3. 學生接種疫苗請假時,除不列計假別,也不會影響學生全勤之情形。

4.學生之疫苗接種時間,應依疫苗接種之合約醫療院所公告期程,於網路預約系統自行避開校內重要活動及考試等時間,以免影響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