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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馥百 - 人事 | 2021-01-13 | 點閱數: 446

說明:

 一、查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前經本 總處公開徵選,獲選於 108 年 7 月 1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承作本 方案,相關訊息業經本總處以 108 年 6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0800366802 號函及 109 年 7 月 14 日總處給字第 1090037112 號 書函請各主管機關轉知所屬機關(構)同仁參考運用在案(諒 達),並由本總處將該公司提供之本方案宣傳 DM 、要保書 (個人暨家庭型)、保險費(信用卡)自動扣繳付款授權書、 Q&A(問答集)等資料,同步公告於本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 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公務福利 e 化平台。

二、本案係富邦產險依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9 年 8 月 21 日(109)產綜字第 123 號函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 簡稱金管會)同年 10 月 29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904939034 號 函,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為強化保險業透過信用卡或金融機構 轉帳扣款收取保險費之身分驗證機制,於要保書新增要保 人簽名欄位、個人資料蒐集約定事項與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等,並依金管會公告之個人投保旅遊平安保險意外死亡及 失能、意外醫療給付標準費率表,調降本方案保費費率。 又相關資料業一併公告於本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 dgpa.gov.tw )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公務福利 e 化 平台供下載運用;各機關如有相關服務需求,請逕洽該公 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9-01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