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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馥百 - 人事 | 2021-01-13 | 點閱數: 666
  • 本校 110年度公教人員健檢名單:
  1. 陳燕嬌
  2. 陳麗旋
  3. 吳月琴
  4. 葉蘭瑛
  5. 蔡伊玲
  6. 李國明
  7. 莊琇燕
  8. 邱綉禎
  9. 吳靜慧
  10. 楊正淇
  11. 莊惠琪
  12. 徐美惠
  13. 朱瑜琪
  14. 盧韻苓
  15. 陳愛華
  16. 歐陽榕
  17. 林香君
  18. 陳伯源
  19. 李金珠
  20. 彭盈潔
  21. 劉芳杏
  22. 蔣秀侖
  23. 劉芝泲
  24. 莊俊賢
  25. 陳建文
  26. 張育甄

 

以上 26位同仁請自行選擇健檢醫院及排定健檢日期,於 110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健檢,並請於檢查完竣一星期內檢附繳費收據送人事室,憑辦理校內核銷程序。

 

二、花蓮縣政府參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健康 99-全國公教特惠健檢」方案,訂定「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110年公教人員健康檢查實施計畫」,以實質補助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 40 歲以上公教人員(( 59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出生補助 4500 元; 69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出生補助 3500 元))辦理健康檢查。

 

三、 110年度本學校辦理本案健檢之名單,為去除 109年度已辦理健檢補助人員外,限定為 40 歲以上公教人員(不含約聘僱、技工工友、臨時人員)。

 

四、參加健康檢查人員在不影響教學或業務前提下,以公假 1天登記,教師課務自理,並應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

 

五、未滿 40歲之公教人員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得以每 2年 1 次公假登記 1 天前往受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