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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銘珠 - 教務 | 2020-05-03 | 點閱數: 1058

公告本校三、四、五年級校內語文競賽-演說及作文比賽辦法

項 目

日期

時 間

地點

備註

演說

5月 11 日

8: 10~9 : 30

階梯教室

每班推選

2名參賽

作文

會議室

一、實施方式及評審標準:

(一)演說時間以2分至2 分半為限。

超過或不足時,每 0.5 分鐘扣 1分,未足 0.5 分鐘, 以 0.5 分鐘計。

評審標準: 1.語音〈聲、韻、調、語調〉佔 45%。

          2.內容〈思想、結構、辭稟〉佔 45%。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佔 10%。

演說題目:五年級-防疫大作戰。

     四年級-我們這一班。

     三年級-我最喜歡的運動

(二)作文比賽:時間以90分鐘為限。

題目當場公佈,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可攜帶字典)

評審標準:內容與結構:佔 50%。

                 邏輯與修辭:佔 40%

     書寫與標點:佔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