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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銘珠 - 教務 | 2019-03-18 | 點閱數: 496

一、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前學年成績單、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1 份、父母中有 1人具漁會會員(漁民)資格之證明 1 份、自傳(500 字)1 份及曾參與漁村社區服務獲得優良事績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非必要文件,無者可免)。

二、校內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08 年 3月 25 日止

三、原住民學生家長符合漁民資格,欲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申請表。本案相關申請訊息請參閱附件或電洽承辦人陳美華,聯絡電話: 02-24622192 分機 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