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二學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
請於 3/6(五)前交至註冊組
詢問教育處承辦人,此獎學金為競爭型(有名額限制),以符合資格中成績高者優先審核通過。
一、請詳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附件)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三、優秀學生獎學金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二)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三)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四、檢附文件:
□申請表
□身份證明文件(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or 戶口名簿)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文件(由註冊組統一開立)
□前一學期獎懲紀錄(由註冊組統一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