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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馥百 - 人事 | 2018-11-08 | 點閱數: 772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11 月 5 日局總處給字第 10700549562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有適當貸款管道,以解決購置房屋資金之需求,自 95 年起規劃辦理本貸款,原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約承作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經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臺灣銀行獲選為公教員工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3 年。
三、本貸款相關規定請參閱旨揭說明資料,辦理方式請逕洽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查詢網址: https://www.bot.com.tw/Business/Loans/ConsumerLoan/Pages/default.aspx
客服中心 24 小時洽詢電話:免付費電話 0800-025-168 ,付費電話 02-21910025 、 02-21821901 。
四、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貸款係徵選最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員工,貸款資金由承作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則由借款人全額負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負貼補之責。
(二)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涉入處理。
(三)本貸款係臺灣銀行負授信風險,依借款人各項條件評估其貸款額度及還款期限,爰該行就本貸款具有最終准駁核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