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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馥百 - 人事 | 2020-07-06 | 點閱數: 577

考量前開國旅卡休假補助費及三倍券之政策意旨及給付條件均不相同,且三倍券之發給對象並未排除公務人員, 2 者非不得同時適用;爰本案公務人員如選用國旅卡作為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其刷卡消費金額得分別依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覈實請領休假補助費,並依數位三倍券之累計消費方式申請滿額回饋。茲舉例說明如下:公務人員選用國旅卡作為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於國旅卡特約商店旅宿業刷卡消費住宿費 3,000 元,得覈實請領休假補助費 3,000 元(列入觀光旅遊額度),並獲得三倍券滿額回饋 2,000 元。